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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儒香律师

2019-03-25 17:15:17  浏览:780

刘儒香律师

刘儒香,江苏省二级律师,江苏国颂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中心主任,现为中华全国律协刑事委员会委员,南京市鼓楼区政协常委,江苏省律协监事、刑事法律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培训师资授课专家、江苏省首批刑事专业人才库成员,南京市律协刑诉委副主任,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校外研究生导师,西交利物浦大学校外导师,南京市政法委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化解专家,民盟南京市新联会会长。
      刘儒香律师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奖”、“法润江苏先进个人”、南京市“十佳女律师”、“南京市三八红旗手”、“南京优秀刑事辦护业务奖”、“南京市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师”、南京市统战部“优秀新的社会阶级人士”、民盟南京市委员会参政议政“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撰写的文书荣获“江苏省优秀案例二等奖”、江苏省律协“优秀论文奖”、南京市律协“优秀辩护词奖”、“优秀论文奖”,2016年刘儒香律师办理的“曹某涉嫌贩卖毒品案”被评为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2020年投稿的《姜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重视审前辩护 改变定性获轻判》,入选2020年《江苏省典型刑事案例汇编》。
      同时刘儒香律师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工程师职称。能够灵活运用法律、法规操作各项法律事务,熟悉财务税收法规。工科和法律的双重背景使该律师能从不同角度分析相关法律关系,能够尊重并妥善处理各种相关事务,为顺利办案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创造有利条件。
      刘儒香律师平均每年办理刑事案件30余起,涉及知识产权类、职务犯罪类、黄、赌、毒类以及金融、保险、税务类。已办结重大案件有“德隆集团高管职务侵占案”、“看守所在押人员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江苏省首例网络游戏代练涉嫌非法经营案”、“南京避风塘组织卖淫案、 “瘦肉精”案、“省厅级干部受贿、滥用职权”案以及入选南京中院2016年十大典型刑事案件的“钱某某走私废物”案等,另有“职务侵占百万元,律师辩护不起诉”案、“诈骗千万变合同诈骗百余万,律师有效辩护成功判缓”案、“冒名取款三十万,自首减轻判缓刑”案等。
      刘儒香律师法学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庭审应变灵活。目前,已形成了以刑事辩护为主攻专业方向,公司、企业以及自然人刑事风险防范法律服务为辅的办案格局。

工作箴言:身直行始正,行端则名远

--- 法律服务八项承诺 ---

一、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

二、倾听当事人的陈述细心,解答当事人的法律问题耐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热心;

三、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尊重当事人;

四、不利用职务牟取私利;

五、不泄露在执行律师职务过程中知悉的当事人的隐私、商业秘密以及当事人不愿公开的其它事实和材料;

六、不在律师事务所正常业务收费之外向当事人索要额外报酬或财物;

七、处处为当事人着想,尽量为当事人节省开支,食、住、行开支;

八、诚实信用,严密审慎,敬业勤业,尽职尽责地履行律师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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