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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刘儒香、徐应超律师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 入选2016年度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

2017-07-13 00:00:00  浏览:2076

我所刘儒香、徐应超律师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 入选2016年度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

2017年7月12日,江苏省司法厅和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我所刘儒香、徐应超律师承办的曹某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无罪辩护一案成功入选2016年度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该案例也是南京市2016年度法律援助案件中唯一获得该殊荣的案件,具有典型的代表意义。这些入选案例是从去年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办理的74586个案件中,经过层层评选而最终确定的。


案件介绍

提到曹某贩卖毒品、容量他人吸毒案件,刘律师印象十分时刻深刻:“第一次会见,那天下着大雨,我和徐律师驱车几十公里赶到六合的扬子村去会见,当时嫌疑人卧病在床,我们只能上门去与其沟通。”在会见过程中,通过详细的沟通,刘律师发现案件侦办过程中,公安机关忽略了一些关键证据。会见结束后,辩护律师专门去派出所向主办警官了解案件情况,并向审查起诉的检察官提出了该案有证明无罪的证据公安未调取,要求检察院再次调查取证。经过多次与公安、检察院的沟通,最终关键证据被调取,检察院也采纳了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对其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使得了曹某免除了无期乃至死刑的严重刑事处罚,也彰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以及法律援助的法治关怀,得到了当事人的真诚赞赏。

高朋所作为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定工作站之一,每年承办了大量的法律援助案件,并且这些案件都是大案、要案、疑难复杂案件。有人曾说,法律援助刑事案件,都是证据确实、充分的刑事案件,律师的辩护没有什么实际效果。但刘律师不这么认为,她说作为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无论是法律援助的,还是自行委托的案件,都涉及到公民个人人生自由甚至生命,是值得去严肃、认真对待的,应该努力为每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有效的辩护,这也是一名合格律师职业操守与道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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