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 > 刑事新闻
栏目导航
联系我们
联系人:刘儒香律师
执业号: 13201200611463874
电话: 025-84207293
手机: 18913876745
QQ: 171005918
微信: lisaliu1995

执业机构: 江苏国颂律师事务所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99号招银大厦15楼
刑事新闻

高朋南京刑事部2021年业绩汇总

2022-01-27 15:52:05  浏览:1127

      

       2021年,高朋刑辩人在新征程上奋进,刑事业务工作扎实落地、精心落准、全力落细,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高朋刑事业务部门主任刘儒香律师,2021年办理的案件中有3件撤销案件,3件不起诉,2件取保候审,5件有重大突破和重大社会影响。如此骄人的成绩来源于刘儒香律师多年来心无旁骛、深耕刑事领域的孜孜以求。除了办案成绩亮眼,刘儒香律师在带团队、培养新人方面也不遗余力。

       高朋南京律所的专业刑事律师都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极致的敬业精神。对刑事案件而言,每一个无罪(不起诉、撤案)、罪轻(取保、缓刑、免处)等结果的取得,都来之不易,不仅需要刑事律师的倾情投入,更离不开司法机关的勇气和担当。每个优秀的案例只是高朋刑事律师日常办案的一个小小缩影。刑事律师办的不仅仅是案子,更是别人的人生,对待每一件接受委托的案件,高朋刑事律师都恪守专业至上,以诚为先,深耕细作,共同坚守!

团队

  南京刑事团队成员积极参与省市刑事业务交流活动、公检法职业共同体建设就进一步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构建良性互动、打造法律职业共同体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努力扩大了高朋刑事团队影响力

1、团队主任参与南京市律协“百名刑辩律师培训工程二期”并授课;

2、团队主任被鼓楼区政法关工委聘为讲师;

3、团队主任受邀参加省法院、省律协会座谈会;

4、团队主任受邀参加省检察院检律联席会议;

5、团队主任受邀参加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律协共同举办的2021年南京市检律联席会议;

6、团队主任参与省首次公检法律同堂培训并主导一个主题活动;

7、团队成员黄莹律师在江苏公安法制民警刑事业务技能竞赛决赛暨警•律刑事辩论赛中荣获优秀组织奖;

8、在刑事研究上,刑事团队对刑修十一的新罪名做了系列梳理并推送公众号;

9、关注刑事合规,推出系列相关产品。

撤销案件

1、刘儒香律师参与辩护的潘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解保转治安案件;

2、刘儒香律师参与辩护的唐某琦诈骗罪,案件解保撤销案件;

3、徐应超律师参与辩护的黄某合同诈骗罪,审查起诉后经补侦,公安主动撤回不移送检察院,撤销案件;

4、刘儒香、王瑞娟律师参与辩护的郭某岭解回重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终止侦查;

不起诉案件

1、刘儒香律师、马智鹏律师办理的蔡某某职务侵占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2、刘儒香、王瑞娟律师参与办理的林某某挪用资金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3、刘儒香、王瑞娟律师参与办理的殷某危险驾驶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4、刘凡律师参与办理的张某某盗窃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5、王瑞娟、陈思律师参与办理的潘某某盗窃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6、唐阳律师参与辩护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取保候审案件

1、刘儒香律师参与辩护的孙某某盗窃案,案件取保候审;

2、刘儒香律师参与辩护的靳某诈骗案,案件取保候审;

3、徐应超律师参与辩护的王某故意伤害案,案件取保候审;

4、徐应超律师参与辩护的朱某诈骗案,改变定性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后取保候审;

5、王瑞娟律师参与辩护的汤某某寻衅滋事案,案件取保候审;

6、王瑞娟律师参与辩护的余某某开设赌场案,案件取保候审;

其它有重大突破的案例

1、刘儒香律师在某刑事案件执行程序中,提出执行异议成立,保住当事人房产份额300多万元;

2、刘儒香、王瑞娟律师参与辩护的戚某、王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用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检索相关案例进行辩护,法院突破司法解释规定,法定刑以下量刑,大幅降低刑期;

3、李伟律师参与辩护的李某某侵犯著作权案,免于刑事处罚,仅单处罚金;

4、刘儒香、余佳律师参与辩护的余某诈骗罪改合同诈骗罪,案件改变定性大幅降低刑期。

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

1、刘儒香律师参与辩护的虞某合同诈骗案,涉案数十亿,涉及数十家央企、国企和民企;

2、刘儒香律师参与阎某间谍案,涉及中美关系。 

相关信息
 
南京刑事律师网隶属于江苏国颂律师事务所,我们提供南京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刑事诉讼律师、专业专注,经验丰富。
Copyright © 2011-2023 南京刑事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江苏国颂律师事务所 www.njxsw.net 网站支持:南京佛搜网络
苏ICP备20241455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