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上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委员会负责同志与部分律师代表座谈,交流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情况。
刘律师认为开展教育整顿以来,江苏公安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在政治保卫、疫情防控、舆情管控、服务管理等行政管理职能方面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维护了安全稳定。
会上刘儒香律师围绕公安打击防范、刑事侦查职能方面,结合教育整顿的实践提出意见建议。
一、与律师交往,“开前门堵后面”,保障律师知情权
二、公安机关慎重指定管辖,特别是指定场所监视居住强制措要更慎重,能保障辩护律师正常会见,依法发表意见
三、刑事控告立案难方面,注意公安的管理职能与刑事侦查职能衔接问题
四、公安刑事侦查掌握好宽严政策,物别要关注保护企业家问题方面,采取轻缓刑事强制措施、查扣冻案外人财产的边界,不能滋意扩大范围。
五、经过侦查,符合撤案或终止侦查条件的,及时撤案或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
六、公安监管部门特别是南京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做得特别好,在保障律师会见权方面创新举措,在南京市律协成立远程会见中心,这在全国还是第一家,体现了南京公安敢为人先的胆识,也是南京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硕果。可以向其他市区推广。
七、建议公安机会象法检两院一样,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定期开展律师座谈会,共同签署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文件,规范透明执法司法,防范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八、建议公安机关设置办案指标要科学合理性,指导引导基层公安机关合法规范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