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9日至11月30日,南京市妇女第十四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会上,我市刘儒香、戴晨两位女律师被授予“南京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自2005年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刘儒香律师不仅关注本行业女性律师的职业发展和权益保护,而且关注整个社会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为了维护和保障社会女性的合法权益,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刘律师多年来风里雨里进行了艰辛探索。
妇女工作是党的全局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党的十九大报告第八部分明确提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并进一步提出“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面对这份殊荣,刘儒香律师深感荣幸,这是对自己过去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鼓励,她表示今后将会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指引,怀着对未来五年妇女儿童工作的期待,带领身边妇女同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一如既往的投入到妇女儿童公益事业中,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贡献巾帼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