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9月24日,江苏国颂律师事务所举办第二期《国颂刑事茶话会》。本次活动由李全律师主讲,专业分享:刑事会见中的风险防范与执业纪律。
刘儒香律师到场交流并补充发言,结合自身会见实务经验,强调会见风险防范重在坚守底线,律师应明确辩护人定位而非传声筒,在规范操作中保护好自己,方能更好维护当事人权益。
刑事会见的主要风险及应对策略
01传话风险在会见过程中,家属或当事人常会提出“带句话”的请求。律师应保持高度警惕,仅转达与案件无关的生活性内容,严禁传递暗语、纸条或涉及案情的暗示。实践中,曾有律师因轻信家属承诺违规传话,最终被卷入串供嫌疑。律师应明确自身法律工作者的定位,不失原则,坚守法律底线。
02递物红线当事人或家属可能提出递送香烟、纸条、现金等物品的请求。递物行为是刑事会见中最不可触碰的红线。一旦发现律师违规递物,不仅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失去执业资格。律师必须向当事人及家属说明法律规定,坚决拒绝此类要求,避免后续违规被查处和被“甩锅”的风险。
03监听问题尽管《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律师会见不被监听”,但在实务中仍存在不确定性。律师在会见时应避免过于随意的交谈,尤其涉及关键案情、证据等内容时,建议通过书面方式沟通,减少语言表达可能引发的误解或风险。
二规范会见的实务建议
01制作详实笔录笔录不仅是律师工作的体现,更是辩护意见的重要依据。笔录应详细记录当事人陈述,避免程式化、空洞的内容。在嫌疑人签字时,建议有办案民警在场见证,以防范当事人事后翻供或诬陷律师伪证的风险。
02建议两人会见对于重大、复杂或当事人脱罪欲望强烈的案件,建议由两名律师或一名律师加一名助理共同会见。辅助人员应全程专注,协助记录和理解当事人表达内容,共同保障会见过程的规范与安全。
03严守会见纪律禁止提供火种:打火机、火柴等一律不得带入;
律师自身行为规范:不在会见室内吸烟,避免引发误解;
人员交接严谨:离开时必须等待民警到场,禁止将嫌疑人单独留在会见室;
物品清理彻底:特别是带有内容的废纸、笔录草稿等,须全部带离或销毁。

律师是辩护人,不是传声筒
刑事会见不仅仅是辩护人了解案情的工作,更是职业操守与坚守执业底线的试金石。
律师在会见中决不能成为当事人串供、毁灭证据、传递违规信息的工具。
每一次会见都建议提前准备提纲,确保问题合法、明确、有针对性,做到“心中有尺、言行有度”,认真做好辩护工作,在法律框架内首先保护好自己,再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刑事辩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