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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例

虚拟货币新型刑案引关注:检察机关抗诉与律师有效辩护的博弈 ——律师成功辩护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

2026-02-10 16:21:28  浏览:63

2026122,一起涉及NFT数字藏品与以太坊盗窃的新类型刑事案件二审落槌,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检察机关抗诉,维持原判。该案因涉及虚拟货币这一新兴领域的法律定性、犯罪数额认定及共同犯罪中主从犯区分等前沿、疑难问题,引发司法界与理论界的广泛关注。 江苏国颂律师事务所刘儒香律师作为被告人周某一审辩护人后继续担任其二审辩护人,以其专业、精准的有效辩护,成功说服二审法院采纳其辩护意见,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律师在复杂新型案件中的关键作用。

案情回溯:私钥泄露引发的“虚拟劫案”

本案源于一起NFT数字藏品铸造合作。202210月,被告人刘某受所在公司指派,帮助被害人葛某铸造“疯狂火星鼠”NFT数字藏品。同年119日,因技术故障铸造未果,被害人在寻求他人帮助时,不慎将包含80.02个以太坊(案发时最低价值约71.6万元人民币)的钱包私钥通过微信发送。被告人刘某趁此机会获取了私钥,并随后伙同被告人周某,经过策划,于202319日将被害人钱包内的以太坊转移至二人控制的数字钱包中并陆续变现。

案发后,公诉机关以盗窃罪对刘某、周某提起公诉,指控二人盗窃数额特别巨大。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二被告人构成盗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认定周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

检方抗诉:认为从犯认定有误,量刑畸轻

一审判决后,南京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市检察院支持抗诉,认为一审判决认定周某为从犯系法律适用错误,导致对其量刑畸轻。检方抗诉意见指出,周某在明知以太币为他人所有的情况下,仍与刘某共谋转移资产并参与变现,其行为是盗窃罪的核心实行行为,作用积极,不应认定为从犯。

律师辩护:聚焦虚拟货币属性与行为作用,厘清主从关系

面对检方抗诉,江苏国颂律师事务所刘儒香律师接受周某委托,担任其二审辩护人。刘儒香律师在深入研析全案证据、把握区块链技术原理及虚拟货币法律政策的基础上,制定了缜密的辩护策略,主要围绕以下核心要点展开有效辩护:

1坚持罪刑法定与法益甄别:辩护人指出,虚拟货币在我国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其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金融活动。刑法在评价此类行为时应保持谦抑,不宜将市场投机利益全部纳入保护范围,更不应以波动巨大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认定犯罪数额的唯一依据。辩护人建议,损失认定应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案例精神,以被害人实际投入成本为计算基准。

2精准剖析共同犯罪中的主从关系:针对抗诉书的核心争议,刘儒香律师抽丝剥茧,深刻论证了周某在共同犯罪中的从属地位:

犯意提起与核心控制:犯意由刘某单独产生,且犯罪得以实施的根本前提——私钥的获取,由刘某独立完成。私钥是虚拟资产的绝对控制凭证,刘某掌握私钥即已实质控制了资产。

行为性质与可替代性:周某后续的转账操作,完全是在刘某事先完成所有技术配置、明确指令下的机械性“点击确认”行为,技术含量低,可替代性极强,甚至可被自动化脚本替代,并非不可替代的核心技术行为。

赃款控制与利益分配:刘某始终独自掌控资产私钥及变现主导权,赃款最终流向由其决定。周某虽提供了实名账户收款,但系受指使的“工具通道”,且所有证据均证明其未从犯罪活动中获得任何报酬,进一步印证其辅助地位。

风险转嫁设计方案:刘某精心设计乘坐飞机制造不在场证明,并让周某使用实名信息操作,意在将自己隐匿幕后,而将周某置于法律风险前沿,这恰恰反证了二人“主使”与“工具”的关系。

法院裁定:采纳辩护意见,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并对全案证据进行了细致审查。二审裁定认为,根据在案证据,刘某在共同犯罪中提起犯意、策划安排、控制核心赃物;周某的行为受指使、可替代,且无证据证明其参与赃款分配,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依法应认定为从犯。一审判决根据周某的从犯地位、退赔情节等予以减轻处罚,量刑并无不当。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刘儒香律师关于周某系从犯的核心辩护意见,裁定驳回检察机关的抗诉及同案被告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意义:为新类型虚拟资产犯罪案件审理提供借鉴

本案的审理与辩护过程,对于厘清虚拟货币相关犯罪的法律适用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明确了虚拟货币的刑法属性: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关于以太币等虚拟货币具有财产属性,可作为刑法意义上财物予以保护的认定,为此类案件定性提供了指引。

深化了共同犯罪主从犯的区分标准:在技术型、分工型犯罪中,不能仅以是否参与实行行为作为判断主从犯的标准,而应综合考量犯意提起、行为的关键性与独立性、对犯罪结果的实际控制力、获利情况等因素进行全面评价。

彰显了律师专业化辩护的价值:面对检察机关的抗诉,刘儒香律师凭借对新兴领域知识的掌握、对刑法理论的深入理解以及对证据的精细运用,提出了逻辑严密、说理充分的辩护意见,并成功被一、二审法院采纳,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和被告人合法权益,体现了律师在促进法律正确实施、应对新型犯罪挑战中的不可或缺的作用。

本案的成功辩护,是江苏国颂律师事务所及刘儒香律师在金融科技、网络犯罪刑事辩护领域专业实力的又一次有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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